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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宣传推广和组织关注 “贵阳科普+” 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9-19 16:02  来源:调宣部  字体:【

关于宣传推广和组织关注 “贵阳科普+”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筑科协通字[2018]44号

 

各区(市、县)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市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牢牢把握广大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着力开展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科普知识的宣传普及,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搭建网上科技工作者之家,更好地为全市广大科技工作者服务,根据市科协系统深化改革以及市委群工委建设网上群团之家的要求,贵阳市科协经过精心筹划准备,于2018年8

月31日正式上线推出“贵阳科普+”微信公众号。为扩大“贵阳科普+”微信公众号的公众关注度和影响力,充分发挥好该平台在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方法、宣传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中的独特作用,现就做好有关宣传、推广、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推广

1、各区(市、县)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广泛发动广大科技工作者、社会公众及所属单位、组织专兼职工作人员关注“贵阳科普+”微信,提升微信公众号关注量。要利用所属宣传媒体和平台,以提供二维码扫码服务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做好“贵阳科普+”微信的宣传推广工作,不断扩大覆盖面。

2、市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应积极向工作对象、服务对象推荐关注“贵阳科普+”,扩大“贵阳科普+”微信公众号知晓率。

3、各区(市、县)科协、高校科协、市属学(协)会请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送加关人员(微信昵称)名单。

二、运用好“贵阳科普+”微信平台

“贵阳科普+”旨在普及和传播权威科学知识,发布贵阳市科协最新科普活动信息,向公众提供学科学、用科学、玩科学的平台和载体。“贵阳科普+”微信平台还将组织开展一系列科学主题活动。各区(市、县)科协、学会(协会、研究会)、高校科协、企业科协要善于借助并运用好“贵阳科普+”微信平台,在科普日、科技活动周以及其他各类科普活动中加以广泛应用,不断提升“贵阳科普+”微信公众号的品牌影响力。

三、积极参与微信投稿活动

各区(市、县)科协、各市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及市科协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要积极推荐、发动我市专家和科技工作者、科普工作者,参与原创科普文章创作、为科普原创作品把关,为“贵阳科普+”微信提供科普新线索、找到科普金点子、创作科普新作品。投稿要求以图片信息为主,突出科学性,注重时效性和原创性,文字精练,字数在500字以内。   

               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9月1日 

“贵阳科普+”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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