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贵阳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工作,经2021年11月3日贵阳市科协主席办公会研究同意,原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软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修订)修订为《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软科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1月3日
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软科学研究课题
管理办法
一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充分发挥全市科技工作者、科协工作者优势,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加强科协系统决策咨询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申报软科学研究课题范围: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市、县)科协;企业、事业单位科协;市科协机关部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市科协委员。
第三条 软科学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相互结合的交叉科学,是科学理论与科学方法的高度集锦,决策民主化与科学化的集中体现。针对决策和管理实践中提出的复杂性、系统性课题,为解决各类复杂社会问题提出可供选择的各种途径、方案、措施和对策。本办法所指软科学研究课题以自然科学类软课题为主。
第四条 市科协软课题分为委托课题、命题标课题和联合课题。
委托课题:立足于解决我市经济建设与自然科学发展过程中具有前瞻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以及自然、社会科学领域的重大问题,根据当年工作实际具体确定选题及项数。
命题课题:市科协发布年度课题申报指南,根据年度课题指南申报。
联合课题:旨在拓宽科研投入渠道,提高研发水平,由课题研究单位出资,经市科协立项下达课题项目。
第五条 市科协调研宣传部负责组织软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专家评审、立项、实施、检查、结题验收、成果管理及应用等环节的日常工作。
二 申报与立项
第六条 市科协发布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年度申报指南,明确研究课题范围、申报要求等事项。
第七条 委托课题由市科协确定选题内容、质量要求,委托具有课题研究资质和能力的单位开展研究。受委托单位需填报《贵阳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书》,经市科协主席办公会或党组会批准同意完成委托流程。
命题课题原则上由市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区(市、县)科协、企事业科协、科协机关部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市科协常委及委员等进行申报。
联合课题由课题研究单位向市科协提出申请,经市科协主席办公会或党组会研究同意后,由课题研究单位组织开展申报、立项、结题等事宜并向市科协报备。结题的课题应将课题成果移交市科协。
市科协及委员申报课题,由委员所在学(协)会或区(市、县)科协作为课题承担单位,负责课题管理工作。
已在其他渠道申报立项的项目,不得申报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
第八条 申报市科协软科学研究命题课题,应填写《贵阳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书》(详见附件),市科协组织专家组(专家组由市科协专家库随机抽选专家组成)对申报的课题进行立项评审。专家立项建议报市科协主席办公会或党组会审议后完成立项。市科协主席办公会或党组会,根据需要可对立项课题作适当调整。
每年3-4月份为集中申报时间。
第九条 经批准立项的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承担者在接到市科协立项通知的半个月内,到市科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经费
第十条 市科协立项开展的软科学研究课题经费由市财政下达的科普专项经费列支。
(一)市科协立项的软科学研究课题经费主要由市科协资助。立项命题课题每年原则为30个,每个立项命题课题资助经费原则为0.8—1.5万元;委托课题原则每年为2个,每个委托课题5万元;联合课题由课题研究单位出资。
(二)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经费实行包干制。
(三)经费的监督管理:
1.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研究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基本工资、福利费和购置固定资产等,须接受审计机关审计,并根据市科协要求,提供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2.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对课题经费使用负责。要加强对课题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并按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使用。对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应及时纠正,并向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管理部门上报,以确保经费的正当使用。
(四)申请延期到期后仍不能完成的课题和验收不合格的课题,必须原渠道退回已下达研究经费。
第十条 凡市科协立项资助的课题经费,首期拨付基本经费8000元,作为课题启动费,其余部分待课题通过验收后并确定等次后再行拨付。
三 管理
第十一条 凡在市科协立项的软科学研究课题,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承担单位必须严格按计划完成,市科协适时督促和检查课题的进展情况。
第十二条 逾期未完成研究任务而需延期的,课题承担者须向市科协提出书面延期申请,并详细说明逾期原因和延长期限,经市科协党组会审议同意后,按新的期限完成。每个课题最长延长期为3个月。
第十三条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市科协软科学课题研究任务的承担单位或个人,下一年度不安排新的课题。
第十四条 延期后仍不能按时完成或验收不合格的课题,将取消课题承担单位或个人下一年度申报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的资格。
第十五条 课题承担者在完成课题应将研究报告文本、附件、图片、成果简介、应用情况及课题经费使用报告等材料一式贰份报市科协申请结题验收。
第十六条 收到全套结题验收的资料后,市科协对资料进行审核,视结题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提出综合验收意见。
第十七条 依课题完成质量,结题验收专家组对通过验收的课题进行等次评审。研究论文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发表;研究成果被推广应用;形成科普产品;形成专家建议并上报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的课题在等次评定时优先考虑较高等次。根据课题质量的不同等次拨付课题合同经费余额。“好”和“较好”等次课题以科技工作者建议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呈报,在第二年申报中优先考虑立项。
四 成果管理
第十八条 市科协负责软科学课题管理的部室及承担单位,应当按科研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 软科学研究课题形成的报告、论文、专著、数据库等成果以及应用成果的,需注明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软科学研究资助和课题编号;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成果须以公开发表、出版发行或者在市科协门户网站上公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条 市科协应当会同承担单位共同加强软科学成果的推广、应用和共享。作为决策咨询成果及时报送对市委、市政府、上级科协及其他有参考价值的部门。
五 其 他
第二十一条 软科学研究成果报告中引用他人著作原文应注明出处,采用数据应注明来源,严禁抄袭、剽窃他人成果,文责自负。
软科学研究报告中涉及重大保密事项、数据的,应注明密级。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之前的管理办法自行废止。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由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11月3日
附件:
贵阳市科协软科学研究课题申报书
课题名称:
承担单位:
协作单位:
课题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课题名称 | |||
研究起止日期 | |||
单位名称 | 联系电话 | ||
地址 | 邮编 | ||
课题负责人 | 课题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
传真 | 传真 | ||
手机 | 手机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课题立项依据、目的、意义 | |||
主要研究内容、关键技术及措施 | |||
预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 |||
课题研究进度及完成时间 | |||
申请经费: | ||||||||||
1、 拨 款: 2、 挂靠单位或主管部门补助: 万元 3、 自 筹: | ||||||||||
经 费 概 算 | ||||||||||
序号 | 经费开支科目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
主要研究人员 |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职务/职称 | 专业 | 本项目中 的分工 | 联系电话 | |||||
上一年度申报市科协课题成果情况 | ||||||||||
(论文公开发表;被媒体刊载、期刊发表情况;专家建言并被市委市政府采纳或获市领导批示、转化为政协提案、人大议案并被立项等情况。有上述情况者优先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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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承担单位 意见
(企事业科协需加盖科协章和单位章,科协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均需签字) |
单位负责人: (签章): | |||||||||
协作单位 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立项评审专家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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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附立项评审专家组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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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协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