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贵阳市科普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1 11:14  来源:贵阳市科协  字体:【

筑科协通字〔2019〕14


各区(县、市)科协,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贵阳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科普工作,充分发挥现有社会科普资源的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助力我省“十三五”公民科学素质建设目标的实现。结合贵州省科协关于开展“贵州省科普教育基地”创建工作要求,贵阳市科协将开展2019年贵阳市科普教育基地命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基地对象和范围:

1、以公益性为目的,面向社会公众常年或经常宣传普及科学技术知识,提高公众科学文化素质为主要功能的科技馆、博物馆、动(植)物园、公园等;

2、具有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功能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的实验室和研究基地;

3、国家划定的各类自然保护区;

4、面向公众积极开展科学知识普及、培养公众崇尚科学理念的信息传媒类中心或单位。

5、其他具备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展示和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基地应是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科普活动的单位;

2、有相对固定的科普活动场所,具备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的条件与设施;

3、有相关的日常科普工作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参观记录和档案;

4、有专兼职工作人员负责讲解、接待和活动辅导;

5、与当地学校、机关、企业、社区等建立固定联系,

合作开展科普教育活动;

6在基地显著位置公开开放时间和活动内容,科技场馆类(含综合性场馆和专业性场馆)基地年开放天数综合性科技馆不少于260天,专业科技馆不少于200天;公共场所类基地年开放天数不少于300天,受气候等外在因素影响的基地可酌量减少;教育科研类基地中博物馆、标本馆、陈列馆、天文台(馆、站)、医院、中小学科普设施全年开放在100天以上,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野外站(台)等研究实验基地全年开放在30天以上;生产设施类基地企业生产线年开放日应不少于50天,企业室内科技展厅每年开放天数不少于200天;信息传媒类基地有固定的栏目或版面从事科普宣传,将科普信息传媒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日程,业务量不少于本单位业务工作的30%;

 

7、加强科普信息化,充分运用微信、微博、互联网、科普e站、LED屏等新媒体开展科普,扩大受众面。

(三)申报基地程序和命名办法

1、以各区(县、市)科协和各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申报推荐。

 

2、申报材料:

一是填报《贵阳市科普教育基地申报表》

二是基本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地的组织机构、人员配备、制度建设、已经具备的科普教育设施条件、开展的特色科普宣传活动、年开放天数、年接待人数、科普信息化工作情况、活动取得的效果等。

 

三是申报材料包括文字和电子版各一份,文字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3、贵阳市科协组织科普教育专家评审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议,提出评估建议,最终由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认定。贵阳市市级科普教育基地的申报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经评估认定的科普教育基地,由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发文并授牌,分批向社会公布。  

4、推荐上报。市科协将从已命名的市级科普教育基地中,择优推荐上报至省科协,参加贵州省科普教育基地的创建命名工作。

(四)各单位申报材料截止日期:

2019年4月19日

(五)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青云路58号贵阳市科协科普部407室

联 系 人:陈硕琪  杨佳丽

联系电话:0851-85561503

邮政编码:550002

电子邮箱:1103940079@qq.com

 

贵阳市科普教育基地标准及申报表2019

                                                          贵阳市科协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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