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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与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建立贵阳科技馆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协调制度

发布日期:2015-05-15 11:18  来源:  字体:【

  2015年5月15日上午,贵阳市人民检察院与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建立贵阳科技馆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协调制度签字暨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授牌仪式在位于观山湖区观山西路与诚信北中交叉口的贵阳科技馆基建工地会议室举行。

  仪式由贵阳市人民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局长向高翔主持,贵阳市人民检察和观山湖区人民检察部分检察官、中共贵阳市纪委第二纪工委部分领导、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中层领导干部及基建办工作人员以及投资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代表参加仪式。

  贵阳市人民检察副检察长毛江波与贵阳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主席刘元贵签署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并向贵阳科技馆建设项目预防职务犯罪办公室授牌。

  市纪委第二纪工委书记安陵就基建工作中要重视作风建设,体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提出要求。

  贵阳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毛江波提出检察官要依法行使检察机关法定职能,加强相关人员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认识,落实责任,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等,做好基建工作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建设精品工程、廉洁工程、阳光工程。

  双方还成立了贵阳科技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工程建设中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督促指导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开展“双优”创建活动,加强对工程建设重点环节的监督和预防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将反腐倡廉及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寓于各项工作之中,使其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对招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中进行。三是对大宗建筑材料采购进行监督,防止因以次充好、偷工减料、收受贿赂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隐患。四是对征地拆迁工作进行监督,防止出现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克扣、拖欠征地拆迁款,套取国家资金设立小金库和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行为的发生。五是对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设计变更进行监督,促进依法公正监理和规范合理变更,防止监理工作人员谋取私利或借工程设计变更增大工程量从而增加投资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六是对克扣、恶意拖欠民工工资行为进行监督。七是对安全生产和施工环保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因渎职、失职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严重破坏环境的责任事故。八是及时受理信访举报。工作组公布举报电话,接受有关职务犯罪行为的举报。对获取的线索,应严格保密并按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制度要求市、区检察机关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组的指导下,积极主动、切实有效地开展各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一是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应邀与相关参建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各单位对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创建“双优”工作的情况。二是建立线索登记制度。检察机关对于来自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其它人员的举报线索,要做好登记管理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活动。检察机关要定期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干部职工进行预防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指导协助在施工现场设置预防宣传栏、警示牌,方便干部职工知晓最新的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了解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动态。四是积极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纪检部门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建立健全预防职务犯罪的规章制度,开展落实制度的检查、督促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监督纠正。五是应邀对工程项目的各重要事项依法进行监督、接受法律咨询。六是适时对参建人员进行警示约谈、预防告诫和犯罪风险提示。

  制度还对参建单位提出了要求:一是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开展各项工作,坚决禁止有法不依、有章不循。二是参建单位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规章制度和工作档案,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定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并向工作组报送相关材料。三是参建单位要主动接受工作组和检察机关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四是参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施工现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发现工作人员有不良行为的要批评教育、及时纠正。五是参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将工程建设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移送检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搞好调查取证。

  (撰稿:陈泽渊 审核:陈泽渊 编辑: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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